交屋後發現瑕疵可以退房嗎?/ 房屋修繕,室內裝修,台中房屋修繕,台中室內裝修

交屋後發現房屋瑕疵,是否可以退房,要視瑕疵的性質、嚴重程度、發現時點及是否能證明賣方有責任而定。
在台灣法律實務中,退房是最後手段,通常會先主張修繕或減價賠償。以下詳細解析:
一、你可以主張什麼權利?
根據《民法》第354條:「買賣物有瑕疵時,買受人得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。」
🎯 若房屋有「重大瑕疵」,你可主張:
解除契約(退房)
→ 需符合「重大且非可接受的瑕疵」
要求修繕或減價賠償
→ 通常是較常見的處理方式
二、實務上常見的瑕疵類型(是否能退房)
瑕疵類型 | 能否退房? | 備註 |
---|---|---|
結構問題(如樑柱裂縫、傾斜) | ✅ 高機率可退房 | 屬重大瑕疵 |
漏水(嚴重牆壁/樓板漏水) | ✅/❌ 視情況 | 須有鑑定報告,證明非可修復 |
隱瞞凶宅、海砂屋 | ✅ | 可證明賣方蓄意隱瞞,有機會解約 |
裝潢小瑕疵(磁磚剝落、門框歪斜) | ❌ 通常無法退房 | 可要求修繕或減價 |
管線問題(排水不良、管路漏水) | ✅/❌ 視嚴重程度 | 須證明非買方使用不當 |
三、發現瑕疵後該怎麼處理?
保留證據:拍照、錄影並儘快通知賣方(或建商)
書面提出異議:建議用掛號信或Email保留紀錄
尋求專業鑑定:如結構安全、漏水等可找技師公會鑑定
協商不成可訴訟:可請律師提告主張「解除買賣契約」
📝 補充:
預售屋交屋後瑕疵:可依《消保法》主張保固責任。
中古屋買賣:須證明瑕疵在交屋前即存在,且賣方知情未告知,才能成功主張退房。
簽約內容重要:若合約內有「房屋現況交屋、不負瑕疵擔保」條款,會影響你主張權利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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